廢水處理外包就萬事大吉?這家甲方企業董事長被抓!
2018-06-26
近日,中央環保督查組對長江流域的化工企業進行“嚴打”,上海泰譽節能也為大家帶來新的環保整治通報新聞:近期,江蘇德威涂料董事長李發明、副總黃長生、副經理徐正興、經理助理蔡建、安環部經理錢海濤、保安隊長施建因廢水處理不當被抓。
據悉,江蘇德威涂料廢水處理業務交由第三方處理,但是該廢水處理企業并沒有能夠徹底有效的處理,而是把部分廢水直接傾倒到周邊學校的化肥池,導致大量廢水溢出,被人舉報,中央環保督查組深入調查發現被傾倒的廢水來自江蘇德威涂料有限公司,并且該第三方廢水處理企業并無廢水處理資質,經相關環保部門調查取證后,對江蘇德威涂料相關負責人進行了依法處理。
很多企業認為,只要把廢水處理業務外包,即使處理不當也不會和自己有關系,但是江蘇德威涂料的事件告訴我們,如果委托第三方進行廢水處理,第三方企業在廢水處理過程存在違法行為,委托單位一樣是“罪責難逃”。
釋法:第三方治理出現污染,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廣東省檢察院民行檢察處負責人回應稱,排污企業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清理污染,排污企業承擔環境污染的主體責任,第三方機構承擔法律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的責任。排污企業清污工作轉包給第三方機構,只是內部合同關系,不能免除其在環境污染方面的民事或行政責任。排污企業只要造成環境污染,無論其是否委托第三方機構治理污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都應當依法對排污企業進行行政監管,存在怠于履職或者違法履職的,檢察機關將督促其履行法定職責。
該負責人表示,檢察機關還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提起或者支持有關機關、組織提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如果符合環保法第65條相關情形的,即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環境監測機構以及從事環境監測設備和預防污染設施維護、運營的機構,在有關環境服務活動中弄虛作假,對造成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負有責任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還應當與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其他責任者承擔連帶責任,那么可以要求第三方治理機構與污染企業一起承擔連帶責任。
相信有很多企業都會單純認為,只要自己企業的生產廢水外包給第三方處理,任何污水處理事故都不會和自己的企業有所關聯。但通過本次事件,上海泰譽節能在這里鄭重地提醒各生產企業,第三方廢水處理出現污染,甲方企業依舊會有連帶責任。作為一家專業提供好氧池曝氣器改造的企業,我們有著專業的技術隊伍為您解決好氧池曝氣器損壞、堵塞、難檢修等問題。